77小说网 > 修真小说 > 我是洪荒第一人 > 第012章 当康
    大当康凶兽跃出湖面,站在湖边三个小当康凶兽的尸体前,身体不停颤抖,眼瞪欲裂。

    “铛康……”

    “铛康……”

    大当康凶兽悲愤怒嚎着,声音穿刺长空,汹涌的杀意几乎凝固了整个湖面。

    “铛康”

    远处传来五号小当康凶兽虚弱的叫声,大当康凶兽庞大的身躯瞬间启动,两个纵越就来到了五号小当康凶兽的身旁,悲哀地看着体腔内空空如也的小当康凶兽,伸出鼻子,轻轻碰了碰五号小当康凶兽。

    五号看着大当康凶兽,眼里充满了孺慕,有一声,没一声“铛康”虚弱地叫着。

    大当康凶兽眼神柔和了下来,轻轻地发出“铛康”声回应。

    高歌一看,瞬间就发动跃迁,连闪两次,把二号、三号当康的头和身躯收到紫金宫,还顺手把一号的头颅也拔走了,只是一号的身体却消失在大湖了,不知沉到哪里去了。

    大当康凶兽似有所觉,却一直没有离开五号小当康凶兽,抬头看了一眼湖边,又低头看着五号小当康凶兽慢慢咽下最后一口气。

    大当康凶兽的鼻息加重,通红的眼珠子向四周望了一圈,显然知道自己判断错误,凶恶的敌人就在周围。

    丢下五号尸体,大当康凶兽慢慢往湖边走去,巨大的鼻孔不断抽吸空气,在高歌跃迁出现,站立出刀的地方停了下来,巨大的鼻子,戳到了高歌站立过的地面。

    高歌远远看着,心脏一缩,背心发凉,知道大当康凶兽抓住了自己留下的味道,就是不知道,满身的混蛋味道中,大当康凶兽能否分辨的出自己的体味。

    大当康一路走到湖边,眼神不动,对于小当康凶兽尸体的失踪,似毫不在意,鼻孔不停地嗅着,又在湖边不停游走。

    高歌心里一动,想起以前曾听说过,猪的嗅觉比狗还厉害,不知道它能不能嗅到自己站在这边。

    脑中想法一闪,身体瞬间消失,下一刻,就出现在南边一座小山上,离大当康凶兽有五千丈远了,但却是上风口,与刚才的位置成九十度角。

    大当康凶兽还在慢慢往东边移动,过了片刻,突然身体一僵,停了下来,抬头看向了高歌站立的方向,显然闻到了高歌的气味。

    巨大的身体猛然启动,闪电般掠过千丈长空,向着高歌窜去。

    高歌冷冷一笑,又发动传送,再次出现在数千丈外,依旧冷冷看着大当康凶兽。

    大当康凶兽非常准确地找到了高歌刚才站立的地方,发现敌人已经消失,却没有嚎叫,獠牙仰起,鼻子不停地抽动,眼中红光越来越盛。

    高歌知道,大当康凶兽可能闻出了自己的体味,毕竟树汁草汁的味道虽浓,但只是掩盖自己的体味,却是不能消灭自己的体味,大当康凶兽既然已经在用嗅觉找敌人,说明它的这个功能是很强大的。

    那就慢慢来吧!

    高歌此刻却信心满怀,自己已经有了和大当康凶兽搏斗的本钱了!

    大当康似有所感应,巨大的猪头转了过来,目光越过数十里,落在了高歌身上。

    高歌冷冷一笑,乌黑的脸庞上露出洁白的牙齿,瞬间消失,在五号小当康凶兽尸体前一现,又带着五号小当康凶兽尸体一同消失不见。

    大当康凶兽狠狠的看着,见高歌消失不见,似有所觉,飞快地掠到五号小当康尸体跌落处,发现尸体已经消失,再也控制不住滔天的恨意,仰头长嚎。

    “铛康……”

    “铛康……”

    那最弱小的小当康终于畏畏缩缩跑了过来,“铛康”叫了一声,大当康凶兽停下嚎叫,低头看了它一眼,粗重的鼻息哼了几声,转头向山上慢慢走去。

    小当康一路小跑跟着,害怕得厉害,就大着胆子,贴到了大当康凶兽的身边。

    大当康凶兽轻柔看了它一眼,依旧不紧不慢走着,小当康只用了平时一半的速度,就跟上了大当康,一路悲喜交加,上到万丈高的山谷中。

    在拐进洞穴的路口,大当康凶兽“铛康”一声,眼神变得凶恶,巨大的猪头一撞小当康,竟不准它往前走。

    小当康一呆,爬起来一阵小跑,远远拐过大当康,想要跑回家去,大当康身形一动,又拦在它身前,“铛康”一声,凶横地把它推向山谷另一边。

    小当康一脸懵逼,害怕得“铛康铛康”叫喊,但大当康毫不留情,一路推赶,把它赶下了黄金玉石山南麓。

    小当康欲向西走,拐回大湖,从那边回家,又被大猪拦住,小当康不知如何是好,徘徊在大当康身边不远,“铛康铛康”悲鸣。

    大当康发出凶狠的“铛康”声,怒气越来越盛,还不断地用獠牙拱地,挑起泥土砸向小当康。

    小当康明白了父亲的意图,“铛康”长鸣一声,深深看了父亲一眼,慢慢向南方跑去。

    “铛康”“铛康”叫着,满是痛苦、不安、不舍,却越跑越快。

    大当康的眼神变得柔和,远远看着小当康瘦弱的身影,“铛康”一声长嚎,声音中充满了激励之意。

    “当康”小当康远远回应,声音有些变化,慢慢在夜幕中消散,终究没有再回来。

    大当康收回目光,回头凶狠地看向大山,大步走了上去,充满风萧萧的意味。

    高歌可不知道大当康已经安排好了后事,要和他决一死战,正乐呵呵地盘点收获。

    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三具小当康凶兽的身体,四个猪头,能有四千多斤肉,还收获了一些当康血,真是大丰收了,足够一段时间修炼。

    等吸收完这些能量,再去找大肥猪的麻烦,高歌想道。

    找了个清净的地方,把当康肉分解清洗好,分门别类放置到紫金宫里,连猪皮也没有放过,高歌想着,以后琢磨一下如何鞣制皮革,把这些当康皮做成衣服,裤子,皮甲,鞋子什么的,自己也从草裙进化到皮衣皮裤,不能再真空乱晃,有碍观瞻。

    高歌知道大当康凶兽等着自己,也就更加不着急,又开始新的一轮修炼。

    力量每天都在增长,速度一日快过一日,向着大当康的水准一步步迈进。

    有了修炼之法,高歌对各种果子、草茎的态度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通过仔细对比,把一些锻体效果较好慢慢挑了出来,成熟的自是吃完,但紫金宫里却留下了这些果子、草茎、苗叶等等植物的种子或根茎,准备有朝一日,自己停留下来了,建造洞府时栽种。

    山中不知岁月,人间尚未到来。

    不知不觉中,高歌所存的血肉全部消耗完毕,体格没有丁点变化的高歌,身上的气息却变得更加凶横,已经有些凶兽的痕迹了。

    但沉浸于身体素质大进的高歌,丝毫都没有发觉,那道体锤炼法,好像并没有发挥出全部威能,炼化掉凶兽血肉带来的戾气,或许,这修炼法本来就要保留戾气这一凶悍的能量也说不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