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小说网 > 穿越小说 > 捡个王爷过日子 > 第一二六章 京城一隅
    京城,花景耀被几个书生簇拥着,进了酒楼,而他显然很享受这种如同众星捧月般的感觉。

    “花兄,我听说瓦舍又来了几个技艺高超的舞娘,咱们吃完饭去看啊!”

    钱勇就坐在花景耀身边,手里摇着一柄折扇笑道。只可惜,扇子虽然好,人却长得磕碜了点儿,这么摇啊摇的没有半点儿风流潇洒。

    “去就去。”

    花景耀本想着回去温书,今日夫子讲的他其实还不大明白,可钱勇既然开了口,他也不能驳了人家的面子。

    事实上,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每每他想要找时间读书,就会被这些人结伴拉出来玩儿。

    “还是花兄爽快,不像那几个书呆子,整天就只知道读书啊读书。”

    又有一个人附和道,这人叫马伟,家就在京城,乃是家里的老来子,也是个不学无术的混不吝。家里出了许多银子,又托了人才把他塞进鹿鸣书院,只是这家伙却对读书做学问半点儿兴趣没有,如今也只是混日子。

    花景耀极力保持面上的微笑,在来京城之前,他也算得上是一个“书呆子”,若非如此,他怎么能年纪轻轻考上秀才?

    他身边这几个,就只有钟良学问还可以,其他人那都是吃喝玩乐的主儿,学问不成,可哪哪儿有好吃的好玩的却是门儿清。

    若是以前,他根本不屑和这样的人交接朋友,可自从到了鹿鸣书院他才发现,这里会读书的人比比皆是,比他厉害的人多了去了,他一个榜尾在这里根本排不上号儿。

    是的,在鹿鸣书院,他赫然成了一个学问平平的庸人,再无人关注。

    “花兄?想什么呢?来,喝酒。”

    马伟叫了一声,端起酒杯豪气地一饮而尽。

    “……”

    花景耀看他这样饮酒,心里又是一阵抽抽,这一小瓶酒就要十两,哪里容得他这样霍霍。可是,就算心疼,他也不能说出来。

    在这些人的心里,他就是一个来京城求学的富家子弟,平时出手也极为大方。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才乐于和花景耀结交。每每出来吃饭喝酒,大多也都是花景耀结账。

    “你看那两个人!”

    钱勇摇了摇扇子,指着角落一处不显眼的地方,两个着书生袍束着书生巾的男子正坐在那儿吃饭,桌上四五个小菜,没有要酒,只一壶清茶。

    “那不是张侍郎家的儿子张继么?出了名的不好相处,他竟然也有朋友?”

    马伟说到张继的时候,很是咬牙切齿,因为这一位那就是大家经常所说的别人家的孩子,而他就是一个反面教材。

    马家也有一个在国子监读书的名额,不过这个只能给马家的嫡子马阳。

    张继其人,身形挺拔,面如冠玉,学识过人,只是性格清高冷傲,很少有人能入得了他的眼。

    至于马伟,在他眼里应该就跟一颗微不足道的尘土差不多。

    “不知道,不过长得倒是真不错。”

    钱勇虽然自恋,但审美可没有偏,张继对面的书生,那也是个美男子。

    花景耀顺着他们的视线看过去,脸色登时就变了,他们所说的人,正是花景钰。

    国子监里的学生有两种,一是自身优异的人才,二是家世显赫的官家子弟,无论哪一种那都是天之骄子,与花景耀他们这样的那根本就是天差地别。

    他只能和马伟钱勇这样的人在一块儿,而花景钰,却和张侍郎家的公子坐在一起,这样的差别,让他心里止不住的嫉妒。

    然而,这还不是最糟糕的——

    “他叫花景钰,上一回国子监考评中,得了第三。”

    说话的是钟良,他虽然也经常和钱勇他们出来,但对这些还是很关注的。

    “花景钰?他也姓花啊,光是看名字,还以为你们两个是兄弟呢!”

    马伟随口道,殊不知他竟然真相了。

    “你傻不傻,真要是兄弟,花兄早就上前打招呼了。”

    钱勇不客气地吐槽他,两个人熟的很了,平时总是这样互怼,其他人早已经司空见惯。”

    花景耀勉强一笑,岔开话题道“来,继续喝酒。”

    这一杯直接灌下去,立刻引得马伟连声叫好,喝酒就是要这样爽快才过瘾。

    这酒后劲儿不小,喝的猛了,花景耀甩甩脑袋,继续道“喝,再喝!”

    马伟那就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主儿,见状也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不一时,两个人就喝了三瓶,是彻底和懵圈了。

    “我送老马回去,你扶着花兄吧!”

    钱勇无奈地将扇子别到腰间,把人半挂在他肩膀上道。

    “好。”

    钟良点头应道,待钱勇他们离开之后,招手叫来小二,把桌上未动的饭菜全都打包起来,这才扶着花景耀往外走。

    他家境不好,能到鹿鸣书院读书十分不易,之所以和钱勇他们混在一起,也不过是为着经常能免费蹭饭罢了。

    “我,我不甘心……”

    “凭什么啊,到底他凭什么处处比我强?”

    花景耀一边走一边嘟囔。

    钟良驾着一个醉鬼十分辛苦,好几次都想把人扔到路边不管。

    他心里也暗骂,自己还不甘心呢,不过是吃个饭,最后竟然这么麻烦!不会喝就不要喝,逞什么强?

    酒楼里,张继看了一眼花景钰,出声道“你认识?”

    本来两人还没有注意到他们那一桌,可最后闹出的动静实在不小,他们想不看到都难。

    “我父亲,在外养的儿子。”

    花景钰淡淡道,虽然这不是什么上得了台面的事,但他也无意隐瞒。

    张继点头,也不再多问,好友家里的情况,他多少也知道一些。其实,这种事实属正常,尤其是在京城这种地方,多少人表面光鲜,背后却做了说不尽的腌臜事。

    “三皇子即将大婚,皇上为他择了秦尚书家的女儿,你怎么看?”

    对着花景钰,张继的话也会多一些,经常同他谈论时局,主要是因为好友对此总有独到的看法。

    他口中的秦尚书,自然是那位最擅长和稀泥的秦尚书。不过,他虽然官居尚书,但背后却没有什么复杂的势力,恐怕这也是皇帝看好这门婚事的主要原因。

    “如此,才能不动摇太子的地位。”

    花景钰淡淡道,而今三皇子风头正盛,几乎与太子不相上下,皇帝给他选这样一位正妃,便是暗喻他,不要对皇位有什么不该有的想法。

    张继点头,他和好友的观点不谋而合,不过——“东宫那位最近为了一个女子,惹得龙颜大怒,连坊间都传的沸沸扬扬……”

    “此事难成。”

    花景钰对这次太子的痴情之举,只发表了这四个字的意见。

    张继感慨“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江山美人,又该如何选?”

    花景钰皱眉,若太子真的因此惹怒皇上,三皇子那边刚扑下去的火只怕又要蠢蠢欲动。如今边关不稳,若是再生了内乱——

    ………………

    容喜庄,七夕过去了,转眼就要中秋节,去年只有花容父女两个,又忙着筹备婚事,过的十分简单。

    可今年就不一样了,正因为嫁人了,才更要回去和老爹一起过,这种团圆的节日一个人最感到孤单。

    “蚕室那边有景环在,他虽然年纪小,可在养蚕方面却比任何人都强。”

    花容寻思着,最多到明年,他就能独当一面了。

    “花圃那边有丁庄头和二宝在,也没有什么问题……”

    “桑园有明珠和石大力,也很让人放心。”

    花容一一数着,只最后剩下蒸馏房那边,要不断往城郊作坊运送花露,是万万不能停的。

    只是,蒸馏房这边,却实在是找不到合适的人选。

    “夫人,不如让奴婢留下来吧?”

    心月开口道,她经常跟着花容出入蒸馏房,对于里面的一切都很熟悉。

    花容思索了一下,心月还真是不错的人选,非但对各种工序都熟知,而且做事也十分细致稳重,最为让人放心不过。

    “我也要去?”

    反倒是周兴嗣,听说要跟着云栖梧和花容回城,有些惊讶。

    “师父去哪里,徒弟自然是要跟着去哪里。”

    花容一本正经地道,虽然小孩儿仍旧绷着一张脸,却也能看到他眼睛里迸发的喜悦。

    “那,我能不能和师父一起骑马?”

    周兴嗣终于没忍住,仰头期待地看向云栖梧。

    没有哪个大将军是不会骑马的,他一直想学骑马,只可惜没有机会。

    周家有马场,不少周家子弟经常骑着马儿在里面溜达,不过他这个小小的庶子就只有看着的份儿。

    “好。”

    云栖梧点头应道,这是徒弟头一回提出要求,且一点儿不过分,自然是要答应的。

    三辆马车从容喜庄出发,头一辆里面坐的是花容和杏儿,第二辆则是为小孩儿周兴嗣准备的。这第三辆,则是林林种种日常所需,还有特别从庄里带的各种特产。

    虽然周兴嗣说了要骑马,花容也的确给他找了一匹相对温驯的马儿,但在她的想法里,或许一开始小孩儿还兴致勃勃,可真过个几天就不一定了。

    毕竟,骑马看着潇洒,可初学十分痛苦。

    周兴嗣细皮嫩肉,第一天,大腿内侧就磨破了,火烧火燎的疼。

    花容早料到了,给他准备了膏药。她想着,这么疼,明天小孩儿肯定坚持不了。

    哪知道,第二天一大早,她们从客栈出发的时候,周兴嗣就已经端坐在马上等着了。从他面无表情的笑脸上,根本看不出此时他正经受着痛苦。

    “这孩子,还真是倔!”花容叹气,强忍着没有把人从马上拽下来。

    “可能是面子下不来吧,我猜他肯定撑不过三天。”

    杏儿趴在车窗处向外看,盯着小孩儿看了半晌,最后道。

    “我看未必。”

    花容摇头道,真要是这么容易妥协,他也不会一个人离开将军府,饿倒在路边上了。

    第二天……

    第三天……

    第七天……

    当第十五天,马车踏入清平县城的时候,周兴嗣已经学的有模有样,策马飞驰不成问题。老练成都虽然比不上他师父,可甲一他们几个,已经被远远的甩到了后面。

    马车刚到花府门口,周川就迎了出来,笑着道“老爷、夫人,你们可算是回来了。”

    这么说着,视线却时不时落在杏儿身上,毕竟半年没见了。

    “等急了吧?”

    花容似笑非笑,一语双关地道。

    “是,奴才是日也盼,夜也盼,终于是盼回来了。”

    这话,绝对发自周川内心。

    “姑娘,咱们赶紧进去吧!”

    杏儿脸微红,将花容从马车里扶下来,低声催促道。

    半年多不见,而今被小六子注视着,她只觉得浑身不自在。

    “小公子住的地方也安置好了,就在碧湖居,离夫人住的地方不远不近正正好。”

    周川早收到信儿,老爷收的徒弟也跟着回来了,周兴嗣虽然年纪小,地位却不一般,怠慢不得。

    碧湖居十分清幽,乃是建在湖中的一处水榭,湖中遍布莲花,小公子年少,应该会喜欢。

    花容点头,只要有周川在,总能将一切打理停当,处处妥帖。

    “兴嗣,来。”花容朝着周兴嗣招手道。

    周兴嗣利落地从马上跳下来,走到花容面前,疑惑地看着她,不知道是有什么话要说。

    “从今往后,这里就是你的家,有什么需要的就告诉师娘,我不在的时候,就告诉周管家。”

    花容弯身,替他将微微卷起的衣领抚平,温声道。

    “好。”

    周兴嗣面色微动,家?他本以为,在外公一家搬家之后,他就再没有家了。

    将军府?从来都不是他的归属。

    而现在,他又有了家,有了亲人。

    “先去休息,晚饭咱们一起吃,我让人去叫你。”

    舟车劳顿,她和杏儿还不算太累,可小孩儿一路骑马,就算嘴上不说,只怕也已经累极了。

    “知道了。”

    周兴嗣点头,跟着小丫头石榴往碧湖居的方向去了。

    花府,和将军府的豪阔自然不能比,可比起外公家却也不差,周兴嗣边走边看,大概是爱屋及乌的心理,只觉得哪哪儿都好。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