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岁月何以歌 > (三十 )云横篇(15)
    “得了得了,看你们俩道歉磨磨唧唧磨蹭死了!闲话少说,今天来找你,是为了之前古柏村的事儿。”萧涣真是适时打断了我发酵着的愧疚之情,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怎么?我不在的这些日子里,你们有了新的发现?”我故作轻松。

    萧涣正要说下去时,一向推崇沉默是金的陆栎却开口了“也不能这么讲。如果不是因为你,我们或许就不会从一开始就注意到这一方面,更不会得到现在的这条消息。”

    “所以,不能算你不在。”

    不得不承认,陆栎他,是真的懂我。

    想来他之所以补充这句话,不过是为了维护我的一颗脆皮玻璃心罢了。现在看来,陆栎很可能从我之前流露出的情绪中,猜出了一些事情在溱港,我最在乎的不是自己的身家性命,而是,不会再次被人抛弃。

    观其色而知其意,陆栎这个人,还真是可怕。我与他不过相处了月余,他便能将我心之所想看透个十之七八。

    由此观之,谁要是有了陆栎做敌人,下场恐怕一定会很惨。若有一天,我与陆栎站到了对立的两面,陆栎他,也一定会成为一个最可怕、最难缠的敌人。

    事后檀苡敲着我的小脑壳教育我“你说你脑袋里成天都想着什么啊?这个时候,不正是言情小说里女主感慨男主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经典桥段吗?怎么到您老人家清奇的脑回路里头,这就成了两方对决实力评估了?”

    我默默拨开檀苡的爪子。是啊,檀苡你都说了,这是言情小说里的经典桥段。

    而现实中,又有多少姑娘能有女主光环呢?又有多少女主能遇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男主呢?

    话这么说,确实是没毛病。当然,在很久以后,我也确实想掐死曾经这么想的自己。

    毕竟,“一切皆有可能”这句说古不古的古语,真不是简单说说算完的啊!

    这些都是后话了,总之现在的我,实在是没有想到这种最烂俗的可能。在乔洵那件事情之后,我下意识地给自己穿上了一层厚厚的铠甲,回避一切感情是非,妄想着就此不再有伤害与别离。

    只可惜,世间谁也不会真正成为铁石心肠。悲欢离合,人世纷扰,再坚不可摧的人也终会在未来的某个地方遇到软肋,终会存在着那样一个点、一件事、一个人,在未来的日子里静静等待着,等待着与你相遇,如饮鸩止渴,明知一触即殇,却仍要飞蛾扑火。

    避不开,避不得。

    一旁的萧涣听陆栎这样说,难得地默认了,没有回嘴反驳,而是接着说了下去“确实算是个新发现。”

    “那个郑有财,并不是真正的郑有财。或者说,郑有财原本并不叫郑有财。”

    “他的本名,叫做郑已。”

    郑已,何许人也?乃是国在c国埋下的一个暗谍。所谓暗谍,顾名思义,就是指暗处的间谍。这类人平日里大隐隐于市,不显山不露水,不用于日常情报搜集,只在关键时刻接受调遣,完成非常规任务。可以说,暗谍不出则已,一出必乱。

    不过暗谍一事早已成为了各国心照不宣的事实,本不应引起如此大的轰动。若是寻常暗谍,“郑已”这两个字自然不会成为所有加入溱港的人耳熟能详的名字。

    只能说,这个郑已,从来都不是一个寻常人物。

    他的特殊之处在于,普通暗谍往往都是竭力隐藏自己的姓名身份,他则不同,或者说是恰恰相反。郑已这个人,未见其人时,名号就已传的沸沸扬扬。到头来世界上所有体系内的人几乎都知道了他的名字。

    但是,没有人知道他到底长着一张什么样的脸、到底具体对应着哪一个人。

    这就比较有趣了。名字和人对不上号,那知不知道名字又有什么差别?传言此人千人千面,至少每一个据说见过他的人,对他的描述都大不相同。

    而这,恐怕就是所有间谍中最为登峰造极的潜伏能力了。

    “郑有财是郑已?!”我表示十分震惊。一想到郑已就是古柏村村长口中的那个略带猥琐的中老年男性形象,我不禁鸡皮疙瘩掉一地。“不……不可能吧?郑已好歹也算是个人才,在他藏身的村子里总不至于风评至斯啊!”

    “若真如此,他的妻子,他的两个儿子,又是怎么一回事儿?”

    萧涣一脸不屑“什么妻子儿子?都不过是用来给他的身份打掩护的幌子罢了。要说这个郑已也真是厉害,为了隐藏身份还真是不择手段,当真在古柏村娶妻生子,一藏就是二十多年。”

    “这次瘟疫与他必定脱不了干系。现在看来,他大概在两年前就接到了国组织的命令,筹备此次病毒在c国的大流行。而此时他发现,他的妻子和儿子,这些曾经最好的掩护,一夜之间成了自己最大的累赘。”

    听及此,我的心中升起了一个可怕的念头“所以他为了便于行动,选择杀死了自己的妻子?”

    “恐怕不止是他的妻子。他的两个儿子这两年说是外出打工从不回家,可自从他们两年前离家,又有谁再见过他们?极有可能也是被郑已暗中解决了。”

    我已经不知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了。一位不管怎样也是共同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发妻,两个从小看到大的亲生骨肉,一夕令至,说杀就杀,毫不留情。

    可以说,对国组织极端的忠心,已经让他成为了一个没有人类正常情感的怪物。可他费尽心机谋划这一切,到头来又得到了什么呢?

    不过是痛苦的死去,无人收殓理会,亦无人洒扫祭奠,最终化作天地间一只孤魂野鬼罢了。

    或者从更科学的角度去看,他连魂魄都不会有,最终只变作了一捧无人去埋的骨灰。活了一世,郑已一直都在为自己信仰的组织而活。从他故意扬名天下人尽皆知一事来看,年轻时他也是个傲气凌云的人,蛰伏这么多年,只为等一个遥遥无期的命令,不知他心中可有不甘?

    换言之,穷尽一生、倾尽所有,只换得并不体面的一死,郑已临死前,可有悔?

    这些唏嘘之语,想想便罢。“那云落和天横又是怎么一回事?他们与郑已、与整件事情又是什么关系?”

    萧涣摆手“准确的说,是夜天横与这件事有关;至于云落,不过是误打误撞。你也知道,夜家暗地里究竟是做什么的。他们一直以来都与国组织有着极为密切的交往。”

    “生意上国组织给他们做保护伞;作为交换,夜家也在为国做事。我们有一个推断,这次病毒之所以来势汹汹、对我们本国人的针对性这么强,一定与夜家对国的助力有关。”

    “很有可能,是夜家,夜天横,向国组织透露了一些数据。经过这几日的调查,我们发现,这么多年来,夜家作为制药公司,一直在明里暗里通过各大医疗机构统计收集有关c国人种的基因缺陷的数据。据此我们推测,这些数据十之八九是传到了国组织内部,并被应用于此次事件。”

    “至于说要想验证这个推测,还是得仰仗楚小姐。”

    是啊,这才是我在溱港的本职工作呀。

    回到溱港后,经过对本次毒株基因组的比对,我们顺理成章不出意料地验证了萧涣他们的猜想。这种病毒的确是针对几个c国人种的缺陷基因改造而来的。也就是说,天横负责病毒研制前的数据准备,郑已负责病毒播散,二人在此次瘟疫中都立下了汗马功劳。

    这倒也算是在情理之中。相比之下,令一个发现却更加令我不安。

    那就是,负责研制这批病毒的那个人。

    这种病毒正是在s病毒的基础上进行改造而成的,但其改造手法与我在国的研究中提出的改造病毒的方法极为相似,或者说根本就是同一种方法。

    唯一的不同在于,这个方法是在强行忽略了一个可引起严重不良后果的潜在问题的基础上实施的。

    在当时的研究中,我曾无意间发现了这种方法可能会产生一个致命的缺陷经过改造后的病毒,虽具备了所需功能,但其有义突变率却有潜在的提高。也就是说,经改造后的病毒,其对宿主免疫系统的适应能力会有较大提高,失控的可能性也会同时增大。

    &n并不引人注意,充其量只算作是一种可能。

    但正因别人不会注意这个或许致命的可能,我迟迟没有将研究结果公之于众。

    毕竟开弓没有回头箭。与其冒险搏名,我宁愿待万无一失时再让这支利箭离弦。

    但显然有人并不是这么想的。

    余荼,为了扬名立万,你还真是什么都能做出来。

    在最初认出这种方法乃是我所创之法时,我就明白这一切一定是余荼的手笔。余荼是我的学生,在这个方法上,她的所有技术都是我亲自教会的,我又怎会认不出这批病毒改造手法中流露出的她的一些小习惯呢?

    本来我研究这种改造病毒的方法,目的是让它成为一种医学上的治疗手段,而非是用来制造新型生化武器。

    而余荼,你不顾潜藏着的风险公布这种方法也就罢了,在受到质疑后,竟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与国组织联手,用它来危害自己的同胞。

    可是,我就没有错了吗?

    明知这项研究可能给心怀不轨之人可乘之机,却仍是选择做下去,过于自信自己天纵英才,定能找到解决方案,此为一错。

    明知余荼可能有问题,却没有及时做出处理,一味放任不管,致其最终走上歧途,此为一错。

    明知手握凶器,必要负责到底,却因困于儿女情长做了甩手掌柜,致使凶器出鞘,为害苍生,此为一错。

    此三错,一环扣一环;一步错,步步错。

    所以,造成现在这个局面,追根究底,凶手,其实是我楚有仪啊。

    原来,是我错了。

    指节因过于用力攥紧拳头而泛白,我蹲下身,努力蜷缩起身体。许多天不曾发作的恶魔再次苏醒,而且比任何一次都严重。也对,自责感越强烈,恶魔的力量越强大。

    于是,便是一发不可收拾。

    这大概就是报应吧,我的报应。这种折磨,如同将灵魂放在火架上炙烤,又如同将灵魂丢入冰窟里冰封。不知过了多久,我在迷蒙中嗅到丝丝缕缕血液的腥甜。

    可我并没有感到疼痛。

    那这血,又是谁的呢?

    我有些迷糊。迷糊中感到我仿佛正被人紧紧抱住,不知是谁在我的耳畔不停说着什么。

    与被天横囚禁在地下室时相似事情再次发生了,一闻到血腥,恶魔便渐渐褪去。微微睁眼,一张熟悉的脸映入眼帘。

    “陆栎……你,怎么会在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