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我真的不是原创 > 第120章 你他娘的还真是个天才!
    “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想要一个签名。”

    一个浑厚的男声用英语说道。

    路遥这才注意到原本只有三个人的餐桌,此刻多了一个人。

    这是一个看不出年纪的中年男子,有着东欧男性特有的高鼻梁,留着大胡子,头上顶着地中海发型——或许是他的故乡克罗地亚临近地中海的缘故吧。

    “介绍一下,威利斯大叔,这位是路遥;路遥,这位是餐厅老板,全名叫……”

    “呵呵,小伙子,你也叫我威利斯大叔就好。”男子说,旋即把目光转移到路遥身上。“爱丽丝,这位年轻的东方钢琴家,是你的朋友?”

    “是的,威利斯大叔。”爱丽丝说,“他也是施特劳斯先生特别看重的年轻钢琴家,他的大名我早就如雷贯耳,但也是今天才见到并认识他。”

    “哦,那现在我们可能有一个共同的身份了——咱俩都是他的粉丝。哈哈哈!”

    威利斯大叔笑道。

    爱丽丝也笑着点头。

    路遥却是一脸懵逼。

    这?

    什么情况?

    两级反转?

    这个餐厅老板倒也罢了,但爱丽丝?

    原本还是他找爱丽丝签名,说是她的粉丝,

    转眼之间,就成了她来找路遥要签名了?

    看来,这首《克罗地亚狂想曲》,让她这个克罗地亚出生、经历过战乱的美女钢琴家,产生了强大的共鸣啊。

    想到这里,他有些羞赧。

    他不过是占了曲子的便宜而已。

    如果没有另一个世界的克罗地亚著名钢琴家,马克西姆?姆尔维察的这首经典代表作,论真正的演奏与创作实力,他与爱丽丝还是有着不小差距的。

    “爱丽丝小姐,您这让我情何以堪……我可是您的粉丝。”

    “你是我的粉丝,跟我是你的粉丝,并不冲突,不是吗?”爱丽丝说,“这首震撼心灵的《克罗地亚狂想曲》,我是作不出来的。

    既然你能创作出我无法创作的曲子,说明你比我强,至少在创作这一块。

    我崇拜比我强的人。

    所以,我觉得做你的粉丝是很荣幸的事!”

    路遥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你刚才弹的曲子,《克罗地亚狂想曲》,让我想起了一些伤心的往事。”威利斯老板说,“好久没有听到这样触动人心的曲子了,你真的很厉害。

    不过,我有一个疑问。”

    他看着路遥“我本人特别喜爱绘画,对钢琴也略懂一二。刚刚在这里看了你写在纸上的背景,你弹完之后,爱丽丝也简短快速地介绍说,你好像是看了我的那一幅画而创作出来的曲子。

    恕我直言,这好像超出我的认知范围了。

    仅仅是观看一幅画的时间,就可以创作出这样一首动听的曲子,而且弹奏的如此纯熟,这恐怕……

    除了上帝,没几个人能做到吧?

    哪怕是天才中的天才。

    所以,这一首曲子,你应该不是临时创作的吧?

    对了,爱丽丝,你是世界著名的钢琴家,为何没有发出质疑呢?”

    他的目光在两人之间来回转动,颇有些意味深长。

    路遥刚想答话,爱丽丝已经抢先一步。

    “威利斯大叔,您是头一次听说他,大概不知道其中原因。”紧接着,她靠近威利斯,小声在他耳边细语。

    片刻后,威利斯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原来你有……哦,抱歉!”

    看来,爱丽丝在查阅他资料时,也注意到了网上所说的分裂症传闻,而且深信不疑。

    “不过爱丽丝,这是不是也证明我的判断是正确的呢?他不是现场即兴创作的,对吧?”

    “您说的对,威利斯老板。”路遥承认。“这首曲子我实际上是练习了一段时间的。”

    让他在极短时间内即兴创作一首类似《克罗地亚狂想曲》的作品,而且还相当流畅地弹出来,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

    不光是他,就是世界上排名前几位的钢琴家,估计也没人能做到。

    “啊哈哈哈,我很喜欢你,来自东方的年轻人!”威利斯大叔笑着拍拍他的肩膀,“你一点都不虚伪。来,咱们干一杯!这顿饭算我请你了!”

    “威利斯大叔!”爱丽丝不甘地说“这顿饭本来就是免费的!”

    “是吗?哦呵呵,是我忘记了!”

    威利斯尴尬地摸着没毛的头顶,“别管他了,干杯!”

    几人一同举杯,开怀畅饮。

    “话说回来,爱丽丝,我记得你这次来维也纳,是以评委的身份出席肖斯塔夫斯基国际青年音乐大赛的吧?”

    喝完酒,威利斯问。

    爱丽丝点头。

    “你说的,难道就是被称为当世最具有含金量的钢琴比赛,肖斯塔夫斯基国际青年音乐大赛?”路遥问。

    “谁说不是呢?”威利斯说,随后继续向爱丽丝问“那你说,如果路遥用这首《克罗地亚狂想曲》参赛,会不会将金奖收入囊中?”

    爱丽丝与路遥对视了一眼。

    片刻后,两人齐齐摇头。

    “《克罗地亚狂想曲》虽然动听,但曲子本身难度并不高,大叔,你要知道肖斯塔夫斯基国际青年音乐大赛可并不是比谁弹的曲子听起来好听。

    要说好听,莱曼的《秋日星空》可是家喻户晓,全球大部分国家的人都听过,普通人也都觉得好听,我曾在很多国家旅行时听到他们把这首曲子当做手机铃声。

    但它的难度就摆在那里,即便是没什么基础的普通人,学个几年就能流畅的弹出来。

    好听是好听,但如果你在这种国际性钢琴大赛上弹《秋日星空》,那……

    反正我是从没见过有谁在重要比赛中弹《秋日星空》这一类曲子的。”

    路遥深有同感。

    威利斯大叔看起来似乎有些失望。

    “可惜啊,这么好的曲子,这么天才的作曲家。”他喃喃自语。

    忽然,他眼前一亮“如此说来,这首曲子,我是不是也可以花一段时间就学会?爱丽丝可是说过,我也是有点音乐天分的!”

    他越想越兴奋,转头问路遥“路遥,这一首曲子,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练习的?”

    路遥想也没想,脱口而出“大概是十年前吧!”

    他说的是实话。

    穿越之前,他的确是在十来岁时接触的《克罗地亚狂想曲》。

    但听在爱丽丝与威利斯二人眼里,却代表着不同的含义。

    “十年前?战争刚结束不久?”爱丽丝吃惊地看着他“那个时候,你不过十三四岁吧?”

    威利斯大叔也是两眼瞪得像铜铃,看着他,仿佛看着一个怪物。

    “十三四岁?上帝!他还是个孩子啊!”

    他一脸的不可置信“你他娘的真是个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