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魔临 > 第三百三十九章 承
    苟莫离手里端着一大碗粥,这大碗,可以当作一个面盆来用了。

    其实,苟莫离虽说身材不显,但其饭量一直很大,用瞎子的说法就是,甭管是以前收押在雪海关还是现在放出来做事,到饭点时,这货总能一个人干掉两个人甚至近乎三个人的伙食。

    因为他总能在每次进食前,将自己的精神和身体状态调整到当时最好,既然想好好地活着,那自然就得好好地吃饭。

    粥碗边缘位置,摆了一大圈的腌生姜,脆脆的,带着咸味,可谓是下粥利器。

    脚下,还摆着四个咸鸭蛋。

    他一个人喝粥喝得津津有味,而在其身边,一众身穿藤甲的野人士卒则大口大口咀嚼着干饭,还配上了腊肉条。

    凡战时,士卒伙食标准就会提高,要做到有干的也有肉,否则人的气力就难以得到保证。

    再者,眼下东山堡被攻克下来,吸取了上次玉盘城内青鸾军教训的楚人,在东山堡内可谓是存粮丰富,再加上大燕后勤还在一直稳定着,所以,现在雪海军这边,是真的不缺粮。

    冲城战,野人士卒死伤惨重,接下来的楚人反击以及随后的一系列厮杀,死伤就更多了,但还是有一部分人活了下来。

    野人王兑现了自己的承诺,亲自去军需官那里为自己麾下的这几百号人申请了伙食。

    这几百号人,将是他日后第一镇的骨干,嗯,其实也足够了,毕竟郑伯爷一开始给他定下的,其实就是两个营三千兵马的编制。

    过几日,自己再去野人奴仆营那里再挑选一些青壮进来,这第一镇的台子,就算是立起来了。

    过程坎坷,路途崎岖,好在,算是掰扯在了正道上。

    瞎子手里拿着两个饭团,一边吃一边走了过来,随后,在野人王身边坐下。

    苟莫离扒拉了两口粥,道“北先生,伯爷醒了没?”

    瞎子咬了一口饭团,又拿起野人王身边的一个鸭蛋,轻轻地敲了敲,

    道

    “怎么,有想法?”

    “哪能啊,就算是伯爷不在了,您还在呢不是。”

    “嘿,我怎么觉着你现在说话带着点意思啊?”

    “这不是伯爷和您都让我改改以前的毛病么,我在尝试着改。”

    “嗯。”

    瞎子剥好了咸鸭蛋,咬了一口,道“主上问题不大,只是身子透支得有些厉害。”

    “没事就好。”野人王又喝了两大口粥,道,“这楚人也确实厉害,那一拨反击,差点将咱们给打崩了,得亏是咱们伯爷力挽狂澜。

    对了,北先生,您身上的伤?”

    “伤没大碍,脑子还清醒就行了。”

    “那是。”

    “找你呢,是想来聊聊,下一步的谋划,过程不管怎样,这东山堡,算是拿下来了。”瞎子说道,“接下来,该如何运作?”

    现在苟莫离算是和自家一条绳上的蚂蚱,瞎子自然不会去放着这样一个大战略家不用。

    苟莫离自然也没什么好藏着掖着的地方,直言不讳道

    “央山寨一战,是头功;东山堡被克,是第二功,且东山堡和西山堡,是楚人自镇南关以前整个防御区的两大门户和依仗,在我看来,东山堡被这般拿下,其功,比央山寨大得多了,对全局的振奋效果,也更强。

    大楚柱国石远堂战死于此,是第三功;大楚最为精锐的一部分皇族禁军折没于此,为第四功。

    伯爷一向喜欢用做买卖的心态来看待战事,怎么算,咱们都已经早早地超额完成了份额。

    要是领兵主帅不是田无镜,那咱们还得再思量思量,毕竟镇南关拿不下来,日后一旦风云激变,我雪海关的处境迅速就会堪忧。

    但现在大帅是靖南王,田无镜打仗的本事,咱是信得过的,因此,我觉得,咱们在接下来的这段时间里,可以好生休养生息了。

    一则,是将公孙志和宫望部进行整编。

    公孙志部的老底子,是镇北军,啧啧,镇北军啊,打硬仗的本事,那是没得说。

    宫望部,嗯,怎么说呢,就是宫望这个人,他对晋地人的吸纳能力以及声望上,都是难有人可企及的,以宫望为噱头,可以吸纳一大波晋人来投效;

    而我这里,伯爷亲许的第一镇,也能趁着这个机会,拉到三千人的编制,我再好好打磨打磨,争取让这支兵马多带点杀气,且一些野人奴仆兵在我手里的效果会比在别人手里效果更强许多。

    日后再到战时,我以三千野人兵下辖野人奴仆作战。

    而我雪海关本部,这次也能将一些辅兵吸纳进来,一则填充兵员损失,二来,可以有更多的理由向后方要支援。

    这场仗,咱们的损失其实也是极大的,但调整一段时日后,以我雪海关为核心的这座军阀山头,实力不降反而能升。

    最重要的还是靖南王是想要让咱们伯爷去出风头,去抓军功,抓人望,而不是想要借刀杀人,杀人的同时再钝了咱这把刀。

    所以,接下来,大概一直到镇南关战事真的打响,可能咱们都会留在这里去整合和训练新兵,借机夯实自己的实力,应该不会再有其他战事了。

    毕竟,这次伐楚,大燕光正军就出动了数十万,总不可能所有仗都丢给咱们来打。

    我知道,伯爷一向想要一个安稳的环境来默默发展,眼下,就是一个机会。

    有一点,我不说,北先生您也应该会做,但我又不能不说,否则就显得我无用了一点。”

    “说。”

    “给靖南王的伤亡以及求援折子,这是关键。”

    瞎子点点头,咬了一口咸鸭蛋。

    “咱们该做的,都已经做了,现在就看,靖南王到底给不给咱们再开一次后门了。”

    “嗯。”

    “还有一点。”

    瞎子道“怎么还有?”

    “这个,不作数,那就是我觉得,田无镜可能不会这般一尘不变老老实实地清理完外围再去磨镇南关。”

    “哦?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我没有看法,因为我也不知道除了继续磨,还能怎样,晋地和楚地的地形,我也是知道的,想伐楚,只能撬开镇南关,这是唯一的一条伐楚之路。”

    “那你还说什么?”

    “我没有,不见得田无镜没有,要知道,我也只是田无镜的手下败将。”

    “呵呵。”

    “梁将军那里,没事吧?”苟莫离问道。

    “他能有什么事?”

    “不是,我的意思是,他这次………”

    “我们和主上的关系,你难以想象。”

    “那是,那是。”

    瞎子就着咸鸭蛋将手中饭团都吃完,

    轻轻拍了拍手,

    道

    “行,你继续吃,我再去其他地方转转。”

    “北先生您慢走。”

    等瞎子走后,

    苟莫离继续喝着自己的大碗粥,目光,却有些游离,因为远处,有一名将领骑马疾驰而去。

    那是金术可。

    苟莫离忽然觉得有些压力大了,金术可是蛮人,和自己一样,都不是夏人。

    但和自己不同的是,雪海关毗邻雪原,所以自己能有更多的发挥余地,而一旦等到日后基本盘不在雪原附近时,自己的作用,能比得上金术可么?

    是人,就都有较量心,况且苟莫离能够瞧出来,以后不出意外的话,郑伯爷的家底会越来越宽厚,越来越大,以诸夏之人为基本盘,那是必然趋势。

    所以,自己和金术可严格意义上,都是在另一个单独盘子里吃饭的,谁吃得多一些,另一个人吃得必然就得少一些。

    忽然间,

    苟莫离觉得自己大碗里的粥,不香了。

    看了看四周正在大口吞吃食物的手下,

    用野人话骂道;

    “一群狼珡的,快点吃,吃完随我去做事!”

    “是。”

    “是。”

    手底下人对自己的态度,还是很恭敬的。

    苟莫离却依旧觉得不那么爽利,喝了一口粥,

    掐着嗓子;

    “咦,我们和主上的关系,不是你能想象的。”

    ………

    金术可一路回城,沿途所遇到的无论是士卒还是将领,都极为热情地向他打招呼。

    大家都清楚,那一战中,金术可率领一路骑兵杀入,到底起到了怎样至关重要的作用。

    可以说,那场仗的战局,就是金术可以一己之力改变的。

    金术可本就深得伯爷看重,柯岩冬哥能当一镇主将是因为他的柯岩部,而金术可,就纯粹是出于“圣眷”了。

    本就“圣眷”在身,且又立下这般大的功劳,金术可在雪海关的未来,自然不可限量。

    但金术可却依旧低调,丝毫不敢拿捏身段,也没有一丁点尾巴要上天的意思,士卒与他见礼,他都点头示意,其余将领对他打招呼,他也都极为严谨地回礼。

    待得入了东山堡后,金术可直接来到了郑伯爷所在的府邸外。

    其实,也不算是府邸,因为东山堡是一个军事城堡,里面本就没有想过要有民居的成分,但这里以前应该是守城主将住的地方,所以条件还不错。

    昏睡后的郑伯爷就被安置在了里面。

    金术可下了马,来到门前,询问那里把守的亲卫;

    “伯爷醒了没有?”

    亲卫摇摇头。

    金术可闻言,点点头,眼里,流露出了关切之色。

    少顷,正当其准备策马离开时,里头却有一名亲卫疾驰而出,看见站在门口的金术可,当即笑道

    “巧了,金将军,伯爷刚醒,刚吩咐卑职来寻金将军你去入见呢。”

    “伯爷醒了?”金术可很是惊喜,将自己的佩刀摘下递予一旁的亲卫,转而快步走入其中。

    ………

    郑伯爷刚醒,

    金术可进来时,

    郑伯爷正盘膝坐在床榻上,用着饭。

    一荤两素一汤,并没有习惯性“久病初愈”者的清淡粥食。

    事实上,郑伯爷胃口确实不是很好,但他清楚自己的身体,现在需要补充营养,且到底是六品武者,对这身体魄的打熬也从未落下,所以,身体素质这方面倒是没得说,自己先前昏迷的最大原因,还是因为精神上遭遇了魔丸和那枚丹药的双重掏空后,实在是难以为继。

    所以,醒来后,正常吃饭,还是没问题的。

    “吃了么?”

    郑伯爷抬了一下眼看了一下跪伏在自己面前的金术可。

    “回伯爷的话,没吃。”金术可回答道。

    “呵呵。”郑伯爷笑了笑,吩咐身边的一名亲卫,“添一副碗筷。”

    随即,又对金术可道

    “一起吃吧。”

    “末将不敢!”

    “一起吃吧,我这是要故意施恩于你,你得配合。”

    “………”金术可。

    碗筷拿来了,金术可蹲在床前。

    郑伯爷“呵呵”一笑,道“坐上来,别拘束。”

    “这………”

    金术可起身,屁股边沾到了床边。

    “唉。”

    郑伯爷摆摆手,道“罢了罢了。”

    说完,

    郑伯爷将自己碗中米饭倒在一个菜盘子上,再拿过金术可的碗,将米饭盖在了荤菜盘子上。

    这相当于是直接弄了两套盖浇饭。

    “行,你拿这个吃吧。”

    “谢伯爷,谢伯爷。”

    金术可端着盘子,下了床,蹲在一边吃了起来。

    郑伯爷也端着盘子,下了床,坐在地上,和金术可面对面地吃了起来。

    少顷,

    扒饭的金术可抬起头,看着坐在自己面前的郑伯爷,一时有些激动,哽咽了一下之后,呛到米了。

    当即低下头,开始疯狂地咳嗽。

    “我也不知道你在怕什么,本伯在靖南王面前吃饭,也没你这么害怕的。”

    “伯爷在末将心里,可比靖南王伟岸多了。”金术可说道。

    “好吧。”郑伯爷点点头。

    金术可又道“再,末将怎么能和伯爷您比?”

    “得,又来,你小子,是个有能为的,那日如果不是你率军杀出来,我现在还能不能坐在这里吃饭还不晓得。”

    “伯爷,末将,属下,末将………”

    “行行行,先不说了,先吃饭,吃完再说。”

    二人开始一起闷头吃饭。

    有金术可陪着一起吃,郑伯爷的食欲也上来了一些。

    吃完各自盘中的饭菜后,郑伯爷再将汤碗拿起,里头是紫菜蛋花汤,自己先喝了个三成,再递给金术可。

    金术可“咕嘟咕嘟”喝完了剩下的全部,然后打了个饱嗝儿。

    吃饱喝足,

    郑伯爷依旧坐在地上,

    金术可也慢慢地不再蹲着,而是坐着。

    “有你做我的手下,我是有福的。”

    “能为伯爷效死,是末将的福气。”

    “我一直很看重你,其实,很早的时候,就注意到你了,否则,当初我也不可能将剑圣安排着和你一起守城门。”

    “伯爷………”

    “我呢,是个什么脾气的人,想来你也清楚,有能力的,能做事的,在我手下,我是会好好对待的,以后,军功前途什么的,我也不会吝啬。

    这次拿下东山堡,你的功劳最大,我记在心里了,封赏什么的,咱先放放,毕竟眼下战事还没打完。”

    “是,伯爷。”

    “喊你来,是因为有一件事,需要你去做。”

    金术可马上对着郑伯爷单膝跪伏下来,道

    “末将听令!”

    “石远堂的治丧队伍,准备好了吧?”

    “回伯爷的话,按照北先生的吩咐,属下已经准备妥当了。”

    “嗯,本伯打算由你带队,先将这治丧队伍开赴王帐那里,让咱们王爷也看看,再去各路楚人军寨军堡外逛逛。

    这是个露脸的活儿,理应给你来做。”

    “末将多谢伯爷!”

    “嗯,成吧,就这样吧,我再眯一会儿,你先下去。”

    “末将告退,伯爷,您也要保重身体。”

    “好,你也是。”

    等到金术可下去后,剑圣从隔壁间走了出来,感慨道

    “我也没想到,他能走到这一步。”

    想当初,剑圣只是觉得金术可这人有些意思,是个能做事的,外加那阵子的相处以来,让剑圣承了他的情,所以才向郑凡开口推荐了一次。

    但金术可的成长之快,连剑圣,都始料未及。

    “还不是您的眼光好,慧眼识英杰。”郑伯爷笑道。

    “我可没那么大的脸说这种话,说到底,还是你自己舍得放权,在这一点上,你和你们燕国的那位皇帝,很像。”

    在外人看来,雪海关上下,都是平野伯爷的一言堂。

    但剑圣作为邻居,自然清楚这位伯爷到底有多惫懒,平日里除了出席一些活动露个脸以外,完全就一个甩手掌柜。

    雪海关的财权、军权、商贸、民生,等等,他全都下放给了手下人。

    “我说,您这般说话,可是要犯忌讳的,要是被我身边密谍司的人听到了,那可了不得。”

    剑圣笑道;“你还会怕这个?”

    “怎么能不怕?我麾下经过这一战,可谓损失惨重,接下来还得抓紧时间恢复元气,且就算是没开战之前,以我的实力,在这晋东还好,放眼朝廷治下,还真不是那么能上得了台面。”

    别的不提,

    如果燕皇真的下一道旨意下来,让靖南王灭了我,

    嘿,

    还真不够咱王爷一只手捏的。”

    这时,

    外头传来一道声音

    “那本王,到底要不要捏死你?”

    “……”郑伯爷。